當前,我國人才市場呈現出大學生“就業難”和企業“招工難”同時并存、高入學率和“技工荒”同時并存、“季節性缺工”演變成“常年性缺工”的三大現象。其實,近幾年的每一個春夏之交,大學生就業問題都牽動著全社會的神經。2012年全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已達30%,按照國家規劃,2015年達到36%,2020年將提高到40%??梢灶A見,今后若干年我國人才市場三大矛盾會持續存在。
人才和需求結構失衡及原因。人才供給結構由教育體系決定,就業需求結構由經濟和社會發展決定,兩者如果不匹配,就會帶來人才和需求結構失衡。一方面,目前高校人才培養方式缺乏市場和社會需求導向,沿襲重專業知識傳授輕實踐實戰能力培養、重已知知識掌握輕未知知識探索的傳統慣性,導致畢業生“就業難”和企業“招工難”并存的人才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政府部門努力開展的對企業培訓或資助培訓,在提高部分企業員工通用知識或技能的同時,由于培訓機構缺乏生產過程、時新設備和師傅幫帶等“實戰”條件,又無法“兼顧”不同類型企業、不同專業崗位的培訓需求,使得企業“技工荒”矛盾還是難以緩解。
技能型人才的培養,首先是一種市場需求,政府部門和其他機構可以指導或幫助,但無法包辦這件市場化、專業化和持續變化的“技術活兒”。企業深度參與技能型人才培養,具有政府、院?!安豢商娲钡南忍靸瀯荩阂皇鞘煜ぁ笆袌鲂盘枴薄6钦莆丈a過程。三是擁有技術團隊。四是擁有“時鮮”設備,這對于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專業方向、課程設計的定位,以及保證師生熟悉生產過程、掌握崗位技能等,具有導向意義。企業參與技能型人才培訓,政府和高校才有條件把握好市場變化帶來的社會需求、工作流程、操作環節以及設備設施等變化情況,擺脫目前辛辛苦苦培養出的學生市場“不買賬”“畢業即失業”的尷尬局面。
然而,目前企業普遍認為人才培養和企業職責“不搭界”。筆者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調研時,一些大企業反映外部市場壓力大,內部管理存在“兩個80%”現象:80%左右的一線員工是初高中學歷,80%左右的員工一年不到就開始“跳槽”,企業擔心花錢培訓后,落得“人財兩空”結果。而企業“袖手一旁”的不參與行為,不僅導致高校的培訓脫離市場需求,也導致一些高職院校的“技能培訓”存在一定程度的學非所用問題,而且使高校對職業培訓“有心無力”,只好在“有心有力(利)”的專業上盲目擴招,與工科專業需要實驗室、實訓設備等高成本投入相比,新聞、法學、金融、財會、國際貿易等專業投入低,“一本書、一支粉筆、幾位老師”就可上馬,這更加劇了人才市場的“結構性過?!?。
鑒于企業參與積極性的提升、社會資源的統籌、中小企業培訓服務的跟進以及職教專業機構作用的發揮等,需要政府、企業、行業協會、職教院校“四位一體”合作互動,因此建議:
建立領導和研究機構
建立由地方領導牽頭,地方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經信委、建設廳、總工會、職業院校等部門以及若干行業協會、職教專家組成的技能型人才培養領導小組,組織力量研究出臺相關推進政策。近期需要抓緊研究的是:技能型人才培養中的政府、企業、行業協會和職業院校的具體職責分工;地方“企業培訓中心”的試點單位和運作機制;不同行業技能型人才的培養計劃;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和認定辦法;推動各類職業技能證書考核與實際需求接軌的改革辦法等。同時在校企深度合作、已有較強研究基礎的職業技術學院內,建立職業教育研究中心,聘請政府部門、龍頭企業、行業協會、職業院校的專家參加,適時完成對地方技能型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問題調研、需求分析和政策建議等。
制定相關法規政策
建議結合各地實際,制定《鼓勵企業參與技能型人才培養的若干規定》和《校企合作促進法》,在法律層面進一步規定政府、企業、行業協會、職業院校四方在協同完成技能型人才培養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對企業在參與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性質做出明確規定;明確要持續不斷地擁有適合需求的技能型人才來源,企業必須在專業設置、招生方式、師傅帶徒弟直至學生就業全程參與到職教活動當中去,在參與培訓的過程中履行相應義務和享受相應權利等等。
建立培訓補償機制
參照德國所有企業都按員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上交培訓基金、基金由政府統一支配、只有培訓企業和跨企業培訓中心才有資格獲得基金資助的理念,通過明確參與技能型人才培訓企業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返還(或減免教育附加費)、明確不同培訓規模企業經費返還數額比例、明確企業參與培訓期間費用分攤方式及學員津貼、明確培訓非本企業員工的資助方式等,解決企業參與合作的原始動力及校企合作中的相關責權利問題。此外,建議地方設立技能型人才培養專項資金,用于支持高技能人才師資培訓、重點專業建設、實訓基地建設等。
試點“企業培訓中心”
先期挑選符合地方產業發展導向、經濟實力較強、社會責任感高(最好具有行業協會會長單位背景)的大型企業,與在各地校企合作中有深度有經驗的中高職院校(或本科院校中的職教類學院)建立緊密型聯盟合作關系,建立起若干“企業技能型人才培訓中心”。中心學制分為“員工上崗培訓”和“職業學歷教育”兩大類。“員工上崗培訓”內容側重在“中心”實訓,時間可長可短,相對靈活。培訓費用由企業和財政共同承擔;“職業學歷教育”培養可以用三分之一時間在職業院校接受專業理論、職業素養和相關實訓課程,三分之二時間在企業接受“師傅帶徒弟”式實戰訓練,培養費用按照各方培訓貢獻和成本比例由財政從職工教育培訓經費、教育附加費(或相關稅收返還費)中分別支付。同時,高校和企業(龍頭企業牽頭的行業協會)分別給畢業生頒發畢業證書和行業認可的技能證書。企業培訓中心可以有三種存在形式:一種是“中心”設在主導行業中的主流大企業內,場地、設備、管理等由政府和企業共同謀劃解決。一種是“中心”設在政府主辦、企業深度合作的各地市公共實訓基地內。一種是“中心”設在有校企深度合作背景、企業愿意在課程建設和師傅指導等軟硬件投入上共同參與的中高職院校里。在此基礎上,適時組織大型龍頭企業和中高職院校,到國內外有深度校企合作的高職院校及各地“企業培訓中心”試點單位考察,強化考察者對參與培訓是企業始終保持技術優勢和經濟活力源泉的理念,探討企業和中高職院校深度合作共同培養企業所需人才的思路和途徑,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各地建立起一批跨企業培訓中心。
提升院校合作能力
國內外經驗證明,職業院校自身的專業設置、課程改革、研發能力、為企業提供技術服務的師資水平等,是能否持續調動企業共同參與人才培養工作的重要條件。但對于一般的中高職院校而言,這些恰恰是其在校企合作中的劣勢。因此,各中高職院校首先要從自身建設出發,強化提高為企業服務主動性和能力的意識。政府主管部門要敦促職業院校持續深入開展企業和社會需求調查,動態分析行業和企業現狀及發展趨勢,梳理比照本校畢業生就業的“對口率”及薪資水平。同時通過政府人、財、物的有力扶持,加大職業院校市場導向、專業調整、課程改革、師資轉型、社會服務、實驗實訓設備建設等工作的力度,促進專業建設貼近地方產業導向,提高學校為企業服務的能力,實現學生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共同提升,從而增強高校對企業共同培養技能型人才的吸引力。(作者:杭州職業技術學院黨委書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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