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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位置:職教網 ☉ 國內新聞 ☉ 綜合資訊 ☉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摘要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摘要

            2022-11-18 15:04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未知    閱讀:49次    我要評論

            [導讀]《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摘要第一章總則 第四條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維護、管理,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成績及學分管理,檔案管理以及轉考、免考、畢業審定、學歷證書頒發、電子注冊、考籍信息查證、考籍管理基礎信息歸集等。 第三章考籍檔案管理 第八條考生..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細則》摘要

            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考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采集、維護、管理,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成績及學分管理,檔案管理以及轉考、免考、畢業審定、學歷證書頒發、電子注冊、考籍信息查證、考籍管理基礎信息歸集等。




            第三章  考籍檔案管理



            第八條  考生凡取得一門及以上理論課程合格成績后,省教育考試院予以建立考籍檔案??技畽n案是考生基本情況、考試課程合格成績和考試期間表現的原始記錄??技畽n案以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考籍檔案管理具體規定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管理工作規范》(附件1)。




            第四章  省際轉考



            第九條  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市),到其他省(區、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按規定辦理省際轉考。

            省際轉考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按照規定的程序、要求,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以下簡稱轉考平臺)發送、審核、接收考生考籍電子檔案。


            省際轉考具體規定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規范》(附件2)。




            第五章  課程免考



            第十條  凡報考河北省自學考試??苹虮究茖I的考生,可按河北省規定申請免考部分課程,免考的課程門數不得超過所學專業現行考試計劃規定的理論課課程門數的一半。

            免考具體規定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工作規范》(附件3)。




            第六章  畢業審定



            第十一條  考生按河北省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取得所學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學分達到專業計劃規定的要求,思想品德合格,課程免考、課程替換符合規定,延期畢業已達到規定期限,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可按河北省規定申請畢業。

            考生畢業材料經省教育考試院、市教育考試機構和主考學校審定通過后,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打印畢業證書和《畢業生花名冊》,并將畢業電子信息報教育部注冊,注冊完成后按教育部有關要求由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全國統一印制的畢業證書。

            具體規定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規范》(附件4)。

            第十二條  考生或用人單位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驗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  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遺失、損毀等,不予補發原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可補辦畢業證明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證明》。畢業證明書與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畢業生登記表證明》與《畢業生登記表》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章  學士學位



            第十四條  自學考試本科專業畢業生按主考學校要求申請學士學位。

            主考學校制定并公布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時間和方式等規定,負責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申請和評審工作。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細則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管理工作規范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規范

            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工作規范

            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規范

            5.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工作安排時間表


            附件1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檔案管理
            工作規范




            第一條  考籍檔案的建立

            考生凡取得一門及以上理論課程合格成績后,省教育考試院予以建立考籍檔案。考籍檔案以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考籍檔案是考生基本情況、考試課程合格成績和考試期間表現的原始記錄。考籍檔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況信息(含考生照片等)、考試信息(含筆跡信息,2014年及以后的理論課考試合格成績均有對應的筆跡信息)、獎懲記錄、轉考、免考、考籍檔案合并、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成績、畢業信息(含《畢業生登記表》)等。

            第二條  考籍檔案的注冊

            河北省自2015年上半年起實行注冊制。每位考生的身份證號僅能注冊一個準考證號,對應一份考籍檔案。已注冊的考籍檔案是考生辦理省際轉考、免考、畢業等業務的主要依據。

            一、已注冊考籍檔案的考生,可直接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自考信息系統”,網址:http://zk.hebeea.edu.cn),在規定時間內(詳見附件5)申請辦理免考、畢業等業務。

            二、未注冊考籍檔案的考生,須在理論課程報考、免考及畢業申請期間,登錄“自考信息系統”在線申請注冊,注冊完成后方可辦理自考業務。要求如下:

            (一)未注冊考籍檔案的考生,須上傳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內身份證圖像信息和本人圖像信息。個人信息、身份證圖像及本人圖像審驗通過的,注冊信息將被保留;審驗未通過的,屬于原個人信息有誤的考生須在理論課報考期間到市教育考試機構申請信息修改,當次不予注冊。不屬于信息有誤的考生,須在報考期間按照規定攜帶身份證件到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注冊。

            (二)注冊時所選報考點,當次業務辦理期間原則上不允許修改。

            (三)注冊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和本人圖像信息原則上不允許修改,確需修改的須在理論課報考期間到市教育考試機構申請信息修改,當次不予報考。

            三、考生設置的密碼嚴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碼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生若有多個信息完整的考籍檔案,首選已用于畢業的考籍檔案注冊。

            第三條  考籍檔案的合并

            一、已擁有多個考籍檔案的考生,在申請畢業前須完成考籍檔案的合并??忌谝幎〞r間內(見附件5),登錄“自考信息系統”中的“合并成績入口”申請合并。

            考生合并成績申請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所有合格成績將并入已注冊的考籍檔案中,同時注銷其他考籍檔案。

            二、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予合并成績:

            (一)姓名、身份證號與已注冊考籍檔案中不一致的;

            (二)照片與已注冊考籍檔案中非同一人的;

            (三)筆跡信息與已注冊考籍檔案中不符的;

            (四)考籍檔案信息不完整的;

            (五)用已畢業考籍檔案并入其他已注冊考籍檔案的;

            (六)正在辦理業務中的考籍檔案。

            三、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自考信息系統”中的“合格成績查詢”欄目查詢合并后的成績。

            第四條  考籍檔案的變更

            考籍檔案變更須經相關部門負責人批準,履行手續后方可變更,并保存修改日志。

            一、基本信息變更,考生考籍檔案中基本信息與居民身份證信息不一致,須在理論課程報考期間,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及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市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基本信息變更,逾期不予受理。

            (一)姓名變更??忌暾堊兏技畽n案中的姓名,須提交有效的標有“機打”曾用名的戶口薄或戶籍證明信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身份證號碼變更。考生申請變更考籍檔案中的身份證號碼,須提交有效的制式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須有縣級公安機關名稱并蓋戶口專用章)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照片變更??忌暾堊兏技畽n案中的照片,須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和符合要求的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期(一般為一年以內)正面免冠彩色(藍底)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圖像應真實表達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型等)進行技術處理;圖像應對焦準確、層次清晰、色彩真實、無明顯畸變;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拍照要求:(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可選用淺藍色(參考值RGB<100,197,255>)。(2)人物姿態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宗教、醫療和文化需要時,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飾品。頭發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5)衣著: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照明光線要求:(1)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2)建議配置光源兩只(色溫5500K-5600K),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角度為左右各45度,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距離被拍攝人1.5米-2米。

            電子圖像文件:(1)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四)其他情況的變更,考生須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參加自學考試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考生手寫并簽字的實際情況說明一份。


            附件2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規范




            第一條  省際轉考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省教育考試院負責按照規定的程序、要求,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以下簡稱轉考平臺)發送、審核、接收考生考籍電子檔案。

            第二條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要求,在籍考生離開原報考?。▍^、市),到其他?。▍^、市)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按規定辦理省際轉考。辦理轉考應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先辦理轉出手續,再辦理轉入手續。轉考每半年辦理一次。

            一、時間

            轉出:上半年3月1日-10日(工作日);

            下半年9月1日-10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轉入:上半年3月1日-31日(工作日);

            下半年9月1日-30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點

            地點:河北省政務服務大廳(石家莊市新華區石清路9號河北公共資源大廈)。

            三、網址和聯系方式

            網址:http://www.hbzwfw.gov.cn。

            聯系電話:0311-66635330。

            第三條  轉出要求

            一、河北省在籍考生需到外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先在外省取得考籍,再按規定時間到河北省辦理轉出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二、辦理轉出手續時,須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河北省和外省準考證號到現場辦理,并現場確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出)登記表》內容后簽字。此表一式兩份,蓋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試院保存,一份作為考生辦理轉考手續的憑證,由其自行保管。

            三、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轉出:

            (一)在河北省已辦理轉入手續,但未滿一年的;

            (二)考籍檔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

            (三)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在延遲畢業期間的;

            (四)在河北省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只能在河北省辦理畢業手續);

            (五)已用于辦理畢業的課程成績;

            (六)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

            (七)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

            (八)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成績。

            四、當次省際轉考工作結束后,在外省未成功辦理轉入手續的考生(轉考平臺辦理結果是“退回類”),將繼續保留其在河北省的考籍,仍屬于河北省在籍考生;在外省已成功辦理轉入手續的考生(轉考平臺辦理結果是“接收類”),將注銷其在河北省的考籍。

            五、考生辦理轉出手續時,在同一考次參加的河北省報考、免考等自學考試相關業務,取得的成績無效。在河北省已被注銷考籍的考生,若繼續參加河北省的自學考試,須按新生重新報考。

            第四條  轉入要求

            一、外省在籍考生轉入到河北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須先在河北省取得考籍。轉入手續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予辦理。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河北省要求。

            二、辦理轉入手續時,須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河北省準考證號到現場辦理,并現場確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轉入)登記表》內容后簽字。此表一式兩份,蓋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試院保存,一份作為考生辦理轉考手續的憑證,由其自行保管。

            三、轉入考生應當按河北省公布的現行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的課程由河北省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完成課程替換。

            四、轉入考生應當在河北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課程合格成績,方可在河北省申辦畢業手續。

            五、未在河北省建立考籍檔案或河北省考籍檔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準確的考生,不得辦理轉入手續。

            六、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未通過理論課程考核的,其對應的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畢業考核等成績不得轉入。

            七、當次省際轉考工作結束后,未在河北省成功辦理轉入手續的考生,其電子檔案通過“轉考平臺”退回。

            已在河北省成功辦理轉入的考生,其電子檔案按規定并入河北省考籍檔案。轉入的成績類別為轉考,考試時間為實際考試時間,轉入課程若與河北省考籍檔案中課程重復,保留高分成績課程。考生可在規定時間(詳見附件5)查詢轉入的課程成績。

            第五條  在省際轉考過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當事人的責任。


            附件3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工作規范




            凡報考河北省自學考試??苹虮究茖I的考生,可按河北省規定申請免考部分課程。

            第一條  申請免考條件及要求

            一、考生須用已注冊的考籍檔案申請免考。

            二、考生使用以下證書可申請免考自學考試部分課程(免考課程要求及范圍見本規范第九條):

            (一)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疲ɑ蛞陨希W歷證書(以下統稱“前置學歷”),“前置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可查;

            (二)國家大學英(日、俄)語等級考試證書、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證書、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等(以下統稱“等級證書”),“等級證書”須在“中國教育考試網”可查;

            (三)中國物流職業經理資格證書、中英合作采購與供應管理職業資格證書、中國銷售管理專業水平考試證書、中小企業經理人證書等(以下統稱“其他證書”),“其他證書”須在“中國教育考試網”可查。

            三、考生須本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請免考、現場確認和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條  申請免考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使用“前置學歷”申請免考的考生,其“前置學歷”信息須在學信網進行核查。

            通過核查的提交“前置學歷”復印件一份以及與其配套的《學籍登記表》或《畢業生登記表》等(以下統稱《學籍表》)復印件一份。未通過核查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交“前置學歷”原件和其《學歷認證報告》或《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材料。

            二、使用“等級證書”或“其他證書”申請免考的考生,其證書須在中國教育考試網進行核查。

            通過核查的提交證書復印件一份。未通過核查的提交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復印件上需注明參加考試省份。

            三、“前置學歷證書”、“等級證書”和“其他證書”因下列情況未通過核查的,考生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姓名信息與考籍檔案中不一致。考生還需提交有效的標有“機打”曾用名的戶口薄或戶籍證明信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二)身份證號碼信息與考籍檔案中不一致??忌€需提交有效的制式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須有縣級公安機關名稱并蓋戶口專用章)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三)屬于其他情況的,還需提交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

            四、《學籍表》復印件需滿足以下要求

            (一)整套的《學籍表》復印件,僅復印單獨的成績頁不予辦理免考;

            (二)《學籍表》復印件由考生存放檔案的檔案管理部門或人事部門出具,并加蓋騎縫章,印章須清晰可辨認;

            (三)《學籍表》復印件上須注明出具單位地址、聯系電話,“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字樣,并由出具人簽字。《學籍表》內容必須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課程名稱、課程成績、學分或學時、考試形式以及就讀院校印章等,用于免考的課程名稱前須標注“▲”標識;

            (四)《學籍表》復印件所有內容須清晰可辨認。

            五、考生提交的復印件上均需注明準考證號、姓名、免考專業名稱、代碼及有效的聯系電話。

            六、標明有效期的材料,須確保材料在當次辦理免考期間(上半年3月至4月,下半年9月至10月)有效。

            七、考生提交的材料須確保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第三條  網上申請及繳費

            一、網上申請

            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詳見附件5),通過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自考信息系統”)申請免考,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考試院“自考信息系統”的提示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選擇報考點,根據河北省免考政策要求選擇需免考的課程,正確錄入證書信息,并按要求準備材料。

            二、現場確認及提交材料

            (一)網上申請成功后,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現場核對《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信息確認單》(以下簡稱《免考信息確認單》),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二)在報考點無法確認信息的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市教育考試機構進行確認。

            (三)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修改考生信息。未完成現場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當次免考申請。

            (四)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材料要求詳見本規范第二條),因未按規定提交材料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網上繳費

            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應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自考信息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繳費成功后免考申請完成,信息不予修改,不予退費。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當次免考申請。

            免考收費執行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

            第六條  免考審核時間

            免考審核工作每年進行兩次,分別在3月中下旬和9月中下旬。省教育考試院會同市教育考試機構和主考學校,集中審核考生免考材料。

            第七條  免考審核結果發布

            免考審核結果通過“自考信息系統”發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見附件5)查詢,如有異議,可在其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市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第八條 免考課程成績發布

            免考課程成績通過“自考信息系統”發布,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見附件5)查詢。

            第九條  免考課程要求及范圍

            一、免考的課程應為現行專業計劃中除生產實踐、畢業論文、畢業設計以外的課程。免考的課程門數不得超過所學專業現行考試計劃規定的理論課課程門數的一半。

            二、使用“前置學歷”所學課程免考

            (一)“前置學歷”為??频漠厴I生,報考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使用《學籍表》中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免考除英語(二)(00015)、日語(二)(00016)、俄語(二)(00017)、概率論數理統計(經管類)(04183)、線性代數(經管類)(04184)以外的課程名稱、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課及計算機基礎課。

            (二)“前置學歷”為??萍耙陨蠈W歷的考生,報考河北省自學考試同層次或低層次專業,使用《學籍表》中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可免考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計劃中課程名稱、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公共課及計算機基礎課;《學籍表》中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考試課程,并且學分等于或高于自學考試課程學分(一學分相當于十八學時),可免考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計劃中的其他課程(含專業課等)。

            (三)“前置學歷”《學籍表》中課程與可免考的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計劃中的課程對照表:


            注:1.標記“#”的課程《學籍表》中的考查課也可免考;2.標記“*”的課程專科《學籍表》課程不予免考;

            3.表格中“可免考的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計劃中的課程”如有新調整或變化時,按最新的專業計劃執行。

            三、使用“前置學歷”專業免考

            注:表格中“可免考的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計劃中的課程”如有新調整或變化時,按最新的專業計劃執行。

            四、使用“等級證書”或“其他證書”免考




            注:表格中“可免考的自學考試現行專業計劃中的課程”如有新調整或變化時,按最新的專業計劃執行。


            附件4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審定工作規范




            凡報考河北省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的考生,可按河北省規定申請畢業。

            第一條  申請畢業條件及要求

            一、考生按河北省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取得所學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學分達到專業計劃規定的要求,思想品德合格,課程免考、課程替換符合規定,延期畢業已達到規定期限,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二、考生取得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須在同一個考籍檔案;

            三、考生須使用已注冊考籍檔案申請畢業;

            四、外省轉入考生,須在河北省取得??撇簧儆?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課程合格成績,方可申請畢業;

            五、申請本科畢業考生,須持具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疲ɑ蛞陨希W歷證書(以下統稱“前置學歷”),“前置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注冊可查;

            六、申請自學考試專、本同時畢業的考生,必須使用同一準考證號在同一市教育考試機構申請畢業;

            七、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申請自學考試上半年本科畢業時,其“前置學歷”須在畢業當年6月30日之前在教育部完成電子注冊;

            八、??紝I考生,在文件規定的畢業期限內,考完??紝I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可按??紝I申請畢業。

            第二條  申請畢業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一份。

            二、小二寸照片一張(粘貼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及鑒定表》),要求為藍底、近期、免冠、清晰的頭像照,背面要注明考生準考證號及姓名。

            三、申請本科專業畢業的考生,其“前置學歷”須首先在學信網進行核查,考生根據核查結果提交相應材料。

            通過核查的,提交“前置學歷”證書復印件一份。未通過核查的,提交“前置學歷”原件及復印件兩份,《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因姓名信息與考籍檔案中不一致未通過核查的,還需提交標有“機打”曾用名的戶口薄或戶籍證明信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因身份證號碼信息與考籍檔案中不一致未通過核查的,還需提交有效的制式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須有縣級公安機關名稱并蓋戶口專用章)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屬于其他情況的還需提交前置學歷《學籍表》等有關材料。

            四、“前置學歷”復印件需注明所在市、準考證號、姓名、申請畢業專業名稱、代碼及有效的聯系電話。

            五、標明有效期的材料,須確保材料在當次辦理畢業期間(上半年7月至9月,下半年11月至次年1月)有效。

            六、考生提交的材料須確保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提交虛假材料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第三條  申請畢業

            一、網上申請

            考生本人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省教育考試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自考信息系統”)申請畢業,逾期不予申請。

            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考試院“自考信息系統”的提示信息,結合實際情況選擇報考點,正確選擇申請畢業的專業和主考學校,認真選擇或填寫“前置學歷”信息,按要求及時準備材料。

            二、現場確認

            (一)網上申請成功后,考生本人持相應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前往所選報考點現場確認信息,逾期不予受理??忌F場核對《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信息確認單》(以下簡稱《畢業信息確認單》),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

            (二)在報考點無法確認信息的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到市教育考試機構進行確認。

            (三)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修改考生信息。未完成現場確認手續的,視為放棄當次畢業申請。

            三、提交材料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材料要求詳見本規范第二條),因未按規定提交材料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四條  畢業生電子比對結果發布

            “畢業生電子比對結果”通過“自考信息系統”發布,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查詢,如對結果有異議,可按市教育考試機構規定時間、地點申請復議。

            第十條  畢業審定結果發布

            畢業審定結果通過“自考信息系統”發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查詢,如有異議,可在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市教育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育考試機構受理考生復核申請,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機構通知考生。

            第十一條  畢業信息電子注冊、畢業證書發放

            一、畢業信息電子注冊

            省教育考試院將畢業電子信息進行整理、匯總和審核,履行審核登記手續后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注冊。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負責畢業證書電子注冊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二、畢業證書發放

            畢業信息電子注冊工作完成后,由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為畢業生頒發全國統一印制的畢業證書。

            (一)證書下發市教育考試機構時間:上半年為9月,下半年為次年2月。市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指定的報考點應及時發放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

            (二)考生領取證書時間、地點咨詢各市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指定的報考點。

            (三)考生須妥善保存畢業證書和《畢業生登記表》,領取后應及時聯系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辦理存檔手續。

            第十二條  考生或用人單位可通過學信網查驗畢業證書,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第十三條  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遺失、損毀等,不予補發原畢業證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可補辦畢業證明書或者《畢業生登記表證明》。畢業證明書與畢業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畢業生登記表證明》與《畢業生登記表》具有同等效力。

            補辦考生須持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到河北省政務服務大廳辦理。

            第十四條  《畢業生登記表》填寫要求及說明

            一、考生本人用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認真填寫,內容須真實、字跡應工整清晰。該表涂改、自制或復印均無效。

            二、省、市、主考學校審核意見及蓋章日期無需考生填寫。

            三、填表詳細說明請登錄http://zk.hebeea.edu.cn網址查詢。

            四、凡未按要求填寫者,本次不予畢業。

            五、該表須存入畢業生人事檔案中,并妥善保管。該表遺失、損毀等不予補發原件,僅能補辦《畢業生登記表證明》。

            六、封面填寫說明

            (一)學歷層次:填寫“??啤被颉氨究啤保?/span>

            (二)專業名稱:填寫畢業專業名稱全稱;

            (三)主考學校:填寫畢業專業對應的主考學校,學校名稱填寫全稱;

            (四)姓名:按居民身份證姓名用字填寫,填寫漢字;

            (五)曾用名:無曾用名填“無”,有曾用名的填寫《戶口簿》標明的曾用名;

            (六)準考證號:填寫12位自學考試準考證號。

            七、個人信息填寫

            (一)姓名、曾用名填寫要求同封面;

            (二)性別、民族、政治面貌、聯系電話按實際情況填寫;

            (三)證件名稱:填寫“身份證”;

            (四)身份證號碼:填寫有效的居民身份證號碼;

            (五)照片:粘貼小二寸照片一張(要求:藍底、近期、免冠、清晰的頭像照,背面要注明考生準考證號及姓名);

            (六)本人簡歷: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要求填寫兩條以上學習或工作主要經歷,時間應連貫至今(簡歷最后一條應寫明考生當前情況),當前無工作的須填寫待業;

            (七)考試成績:嚴格按照申請畢業專業考試計劃填寫合格課程成績;

            (八)“自我鑒定”:按考生本人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并簽字;內容應積極向上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書寫時請勿超出表格;

            (九)“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粘貼有效期內清晰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填寫有“曾用名”的考生,還須在此處粘貼有效的標有“機打”曾用名的戶口簿復印件或戶籍證明信復印件或戶口登記項目變更更正證明復印件。


            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綜合部                  2022年6月28日印發


            來源:河北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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